需要用特種柜來海運的貨物,大抵是超高或超寬的大件貨物,由于受到公路運輸硬件條件的限制,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,現整理如下:
1、各種橋洞、隧道等限制高度。一般來說,除了碼頭等個別地方的橋洞設置略高以外,橋洞、隧道等限制通過總高度為5米甚至更低。另外,運輸沿途可能經過的如工廠大門、各種線纜等,也可能對車輛高度有一定的限制。
2、高速公路收費站限制寬度和高度。雖然各省的高速公路收費站標準各不相同,但是一般而言,寬度、高度限制都是在5米以內。
3、限制重量,部分橋梁、路段對于通過重量有嚴格限制,有的是限制軸重,有的是限制總重,不一而足。
4、國家法律法規限制。
大連搬家、交通部門:限制高度4.2米,長度、寬度與車輛自身相同;限制重量與車輛行駛證注明相同。目前,載貨車輛最大載重量一般為25噸,個別有30噸的。各省份規定略有不同。
大連搬家、路政部門:限制高度4.5米,寬度3.5米,長度一般要求不太嚴格,但不能超出車身過多;限制重量與車輛軸數相關聯,一般而言,重型載貨車輛荷載38噸以內不算超載。各省份規定略有不同。
超過上述規定的,交通部門會酌情對違法車輛及人員進行處罰、教育;而路政部門對于超過限制(超限)條件的貨物,核發“超限運輸證”(俗稱“大件證”)。而各地路政部門對于大件貨物的定義和理解也不盡相同,比如,辦理超限證的貨物,原則上要求一輛車只能運輸一件貨物,貨物必須是整體的不易分割的。所以,有部分地方因為框架箱與貨物并非不可分割的整體,不給辦理超限證。而有的地方對于單超(超寬或超高或超長,超重不行)的貨物限制比較少,有時一輛車裝2、3件貨也給辦證。
5、車輛自身條件限制。不同類型的車輛、不同戶籍登記地的車輛,在長度、寬度、高度、載重等方面有很多不同。比如,同樣是3.2米高的貨物,1.3米高度的火車拉就不超高(按路政算,下同),而1.6米高的車拉就超高。